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研究生工作实际安排,现将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含结业,下同)信息核对、毕业申请和毕业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上半年应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和上传材料
毕业基本条件: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计划的规定内容,获得规定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按程序申请毕业。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结业基本条件: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计划的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可按程序申请结业。达到结业要求的,准予结业。
研究生毕业申请和审核在研究生新系统“学位与研究生平台”中进行。
其他具体毕业条件和要求请各学院在系统中进一步维护明确。
所有研究生要上传开题报告。
学术学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要通过学术活动环节考核。博士生至少主讲2次学术报告和听取10次学术报告);硕士生至少主讲1次学术报告和听取10次学术报告)。在“学位与研究生平台”中“培养-学术活动-学术活动登记”板块填报后经导师审核通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要通过实践环节考核和其他培养环节考核。在毕结业申请板块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系统已签字盖章的实践成绩鉴定表以及实践手册或实践总结报告、调查研究报告等材料。
申请毕业须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
其他上传材料请根据各学院的要求完成和上传。
三、申请和审核流程
(一)研究生院维护系统设定
研究生院根据当前研究生学籍状态初始化应毕业名单,设置申请和审核时间,上传相关附件供研究生下载,维护毕业基本条件。
(二)学院维护
1.设定学分
各学院根据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设定最低总学分、最低课程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最低培养环节学分。
2.设定其他毕业条件和要上传材料
各学院根据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维护其他毕业条件和上传学生要下载的附件材料模板及要求说明(即对学校已设定的上传材料和要求进行补充要求和说明)。
3.核对应毕业名单和线下预审
各学院要根据毕业条件对每一位应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进行线下预审。认真梳理和核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对不符合毕结业条件的研究生,学院和导师要切实落实学校护航行动计划,加强学业预警,及时了解其未完成学业情况和原因;研究生本人要提出合理的延长学业申请计划;学院同意后针对具体情况加强跟踪指导,采取相关举措,帮助和督促他们按期完成学业。
对长期没有按学校规定和要求完成学业、无继续学习愿望的研究生,经导师和学院研究同意,通知研究生尽快办理主动退学。研究生办理退学手续后,学院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通过新系统学籍异动代申请功能提交退学申请。
4.通知学生申请
学院及时通知符合毕业或结业研究生于2025年5月18日前在“学位与研究生平台”完成毕业或结业申请提交。
(三)研究生核对和确认毕业信息
1.研究生务必要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认真核对个人学籍信息(特别是专业名称)和毕业照片。
2.研究生务必要确认毕业信息、学信网学籍信息和毕业照片正确无误。
毕业照片以学信网核验通过为准。学信网核验通过的毕业照片不予更改。
缺少毕业照片或照片核验不通过的不能进行毕业申请,不能进行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照片采集且不提供符合要求的照片的研究生将不能如期毕业。
缺少毕业照片的研究生须按照片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s://gs.ahnu.edu.cn/info/1018/1528.htm《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提供给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报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报送给研究生院培养办郑老师上传学信网核验。学信网核验照片通过后,研究生院再上传至研究生系统。
(四)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在“学位与研究生平台”中根据学业完成情况提出相应毕业或结业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和学业完成情况,下载相关附件,线下完成材料审核和签字盖章,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毕业申请给导师审核,提交时需微信扫码签字。
已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要完成学业预警反馈,确认预计毕业时间后才能申请毕结业。不能在预计毕业时间申请毕结业的,要再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研究生申请毕结业后未能毕结业的,也要再提交延期申请,申请修改预计毕业时间。学院要对研究生的延期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和签署相关意见。研究生的延期申请被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以后学期的毕结业申请。不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不能进行以后学期的毕结业申请。
(五)导师审核
导师登录研究生新系统“学位与研究生平台”,根据研究生学业完成情况和上传材料,对研究生申请进行审核。作出“审核通过”(同意)或“退回完善”(不同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才能录入毕业结论。导师如需撤销“审核通过”,先点击“撤回审核”。
研究生导师于2025年5月30日前在“学位与研究生平台”完成毕业或结业申请审核。
(六)学院录入毕业结论
导师审核同意的毕业申请与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关联,只有答辩结果为“同意毕业”才能作出“毕业”的结论。学院确认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计划的规定内容,录入毕业结论:毕业或结业或延期。
各学院于2025年6月3日前在“学位与研究生平台”完成毕业结论录入。
(七)学院报送毕业审核报告和汇总表
各学院在系统中下载生成的审核报告和汇总表,核对确认后,完成学院签字盖章,在2025年6月4日前将毕业报告和汇总表纸质版的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毕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要求,对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术活动、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毕业(学位)论文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审核。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建议授予学位和同意毕业的则为毕业论文答辩通过。
答辩决议未建议授予学位但同意毕业的,也视为毕业论文答辩通过。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未建议授予学位也未同意毕业的或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不予毕业。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切实落实学校护航行动计划,保障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正常顺利毕业。及时将本通知相关事项和时间要求告知研究生和导师,确保无遗漏。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提前完成相关考核材料。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审核工作。做好归档工作,及时报送审核结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