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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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编辑:李昂 预审:韩玉刚 终审:徐彬 发布时间:2026-03-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21〕15号)《安徽师范大学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校继字〔2023〕11号)《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规定》(校研字〔2018〕15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上半年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一)申请范围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审查程序

1.请所有拟申请学位研究生于3月1314日在系统中完成开题报告、科研成果上传,相关导师完成审核。

2.3月2426日,申请学位者在系统内提交预答辩申请,上传预答辩论文,导师完成审核。4月3日前,院系完成预答辩结果录入。

3.4月1日—11日,预答辩通过者在系统内完成毕业申请。4月15日前,导师完成毕业申请审核。

4.本次申请学位人员须缴清所有费用。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字〔2023〕7号)精神,催缴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欠费,对未能缴清相关费用的研究生原则上一律不予论文评阅和答辩。

5.通过上述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6.本次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请在5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用于申请学位的成果。包括在读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成果封面、目录、著作版权页及论文正文等。原件由学院审核后返回,并于复印件上注明符合条款,加盖学院公章。3月14日至5月8日期间取得的有效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补充上传至系统内,相关导师完成审核。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评阅时间

本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于4月9日前定稿,评阅工作一律在5月16日前结束。本次论文评阅工作须全部在线完成,结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监控。

(二)评阅程序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评阅实行导师审查、学院审核、论文相似性检测、学校外审和学院送审五重把关。

1.导师审查: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首先交由导师审查把关。导师应确认该论文是在本人指导下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作出明确评价。未经导师审查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审核,不得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2.学院审核:各学院要对申请学位者的预答辩结果进行登记,对学位论文形式进行逐一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外送盲审,审核结果汇总表应于4月1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学院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学校外审流程。

3.论文相似性检测:学校将对所有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请申请学位者于4月1013日登录系统上传论文电子版(pdf格式)。相似性检测合格的论文将直接参加“双盲”通讯评审,故上传的论文需要满足以下要求:论文内容需要包含封面(准确填写专业名称)、标题、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不提交致谢等内容;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科研成果及联系方式等信息。4月14日前,相关导师完成审核。4月17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将把检测结果上传至系统,学位申请者、导师、学院可在线查询。论文检测结果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处理。

4.学校外审:对于通过相似性检测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依据《规定》全部统一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通讯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其是否可以进入下一申请流程。外审评阅书由各学院打印,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盖章

5.学院送审: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申请学位的论文还需由学院送校外或校内专家评审。硕士学位论文需要送1位专家评审,博士学位论文需要送2位专家评审。评审工作须在5月16日前通过研究生系统完成,评阅书由各学院自行导出、打印,并由专家本人签名(可使用电子签名),加盖培养学院公章后归档。

(三)评阅要求

提交评阅的学位论文一般应提交给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导师资格,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应在6月3日前完成。

(二)答辩程序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应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请于5月18日前在系统内申请参加答辩。各学院应于答辩时间一周前,将各学位点的学位论文答辩会的委员名单、时间、地点、答辩人员名单等安排于系统内维护确认。研究生院将集中公告各学院答辩信息网页链接。此外,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相关事宜以海报形式向全校张贴公布。

2.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论文评阅结果公布,并确定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和科研成果,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3.各学院应对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杜绝学位论文答辩走过场、形式化。学校鼓励各学位点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以适当方式予以监督。

4.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人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在答辩委员会和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上传至系统内,经导师同意后,由答辩委员会指定委员(校内)进行审核。

本次申请学位工作安排一览表请查看附表,文件所涉及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3月3






202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工作安排一览表

时间段/截止日期

工作内容

责任主体

3月1314

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在系统上传开题报告、科研成果

研究生、导师(审核)

3月2426

申请学位者提交预答辩申请,上传预答辩论文

研究生、导师(审核)

4月3日前

院系完成预答辩结果录入

学院

4月1日11日

预答辩通过者在新系统提交毕业申请

研究生

4月11日前

缴清所有欠费(未缴费者不予评阅和答用)

研究生、学院(催缴)

4月15日前

导师完成毕业申请审核

导师

4月9日前

学位论文定稿

研究生

4月1013

上传相似性检测论文(PDF格式,隐去个人信息)

研究生

4月14日前

导师审核相似性检测论文

导师

4月17日前

研究生院公布相似性检测结果

研究生院

4月18日前

学院提交同意外送言审的审核结果汇总表

学院

5月8日前

博士申请者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学院审核后上传至系统)

博士研究生、学院、导师

5月16日前

完成学校外审和学院送审

(博士2位专家,硕士1位专家)

研究生院、学院

5月18日前

通过评审的研究生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和科研成果

研究生、导师(审核)

6月3日前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答辩委员会

答辩后

根据意见修改论文并上传系统,经导师同意后由答辩委员审核

研究生、导师、答辩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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