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21〕15号)《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工作规定》(校研字〔2018〕15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的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一)申请范围
所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包括普通硕士研究生、普通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教育硕士。
(二)审查程序
1.所有统招研究生先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
2.申请学位者须通过科研成果审核。申请人请于3月18日至3月21日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有效科研成果(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如无有效科研成果,请也在系统内按要求点击提交按钮,相关导师请于3月22日前完成审核。学位申请者可以通过系统内的流程图了解导师审核进度。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3.对于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请所在学院收集其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后),于5月9日至10日汇总提交至学位办公室,现场查验。
4.本次申请学位人员须缴清所有费用。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校财字〔2007〕13号)精神,催缴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欠费,对未能缴清相关费用的研究生一律不予论文评阅和答辩。
6.通过上述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评阅时间
本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于3月30日前定稿,制作与评阅工作一律在5月16日前结束。本次论文评阅工作将全部在线完成,结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建设办公室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监控。
(二)评阅程序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评阅实行导师审查、学院审核、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学校外审四重把关。
1.导师审查: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首先交由导师审查把关。导师应确认该论文是在本人指导下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做出明确评价。未经导师审查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审核,不得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2.学院审核:各学院要对申请学位者的预答辩结果进行登记,对学位论文形式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外送盲审,审核结果汇总表应于导师在线审核论文后5日内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学院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学校外审流程。
3.论文相似性检测:学校将对所有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请申请学位者于4月2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论文电子版(pdf格式)。相似性检测合格的论文将直接参加“双盲”通讯评审,故上传的论文需要满足以下要求:论文内容只需要包含标题、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不提交封面和致谢等内容(以免提高检测相似比);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科研成果及联系方式等信息。4月6日前,相关导师完成审核。4月8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将把检测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申请者、导师、学院可在线查询。论文检测结果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处理。
4.学校外审:对于通过相似性检测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依据《规定》全部统一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通讯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其是否可以进入下一申请流程。外审评阅书由研究生院打印,盖章后发放给各学院。
5. 学院送审: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本次申请学位的论文还需由学院送校外或校内专家评审。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的学位论文需要送2位专家评审,其他类型硕士学位论文需要送1位专家评审,博士学位论文需要送2位专家评审。评审工作须在5月17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评阅书由各学院自行导出、打印,并由专家本人签名(可使用电子签名),加盖培养学院公章后归档。
(三)评阅要求
提交评阅的学位论文一般应提交给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导师资格,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应在6月5日前完成。
(二)答辩程序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应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请各学院于答辩时间一周前,将各学位点的学位论文答辩会的委员名单、时间、地点、答辩人员名单于学院网页公告,并将此网页链接提供给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将集中公告各学院答辩信息网页链接。此外,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相关事宜以海报形式向全校张贴公布。
2.各学院应对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杜绝学位论文答辩走过场、形式化。学校鼓励各学位点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以适当方式予以监督。
3.因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现场答辩的,相关学院可参考研究生院〔2020〕6号文件中关于网络答辩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答辩,同时应制定实施方案留存备查。
四、博士生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送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不接收个人送交。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并注明符合条款),需提供成果封面、目录、著作版权页及论文正文。
(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下同);
2.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3.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单;
4.学院组织的申请学位综合课程考试试卷及学院关于学位申请的报告;
5.以安师大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申请书(含原工作单位对申请人所做的政治表现鉴定)1份;
8.财务处入学缴费收据证明;
9.《安徽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
五、补充说明
1.因疫情影响,实验无法进行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的学生可以提出推迟的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汇总,于3月18日前报给研究生院。
2.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现场答辩的,相关学院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答辩,答辩主会场一般安排在校内。相关学院请于5月16日前将申请及拟实施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本文件所涉及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