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研工部〔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2027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校外住宿,研究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
1.属地生源:家庭户籍在芜或已在芜购房的芜湖市市区生源研究生(不含无为市、繁昌区、湾沚区、南陵县);
2.家庭原因:夫妻双方均在我校就读的研究生;
3.职业原因:在职攻读学位的定向就业研究生;
4.培养原因:已与校外单位签订正式联合培养或专业实习协议,且需在外单位开展科研或实习满一学期以上的;
5.身心原因:患有传染性疾病、心理疾病或身体残疾等,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明确诊断证明,确需单独居住调养的;
6.其他原因:经培养单位研究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校外住宿条件的2024级、2025级研究生于6月25日前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平台发起“校外住宿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符合校外住宿条件的2026级研究生于报到第一周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平台发起“校外住宿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学院审核:在家属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经导师同意、辅导员审核材料后,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学习科研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在6月29日前(2026级新生报到第一周)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平台完成“校外住宿申请”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6月30日前将《2026-2027学年研究生申请不住学生公寓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教办(花津校区文典楼A4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sjb18@163.com。
三、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学生申请-家属知情同意-导师审核-培养单位审批-学校备案”五级程序。严禁擅自校外住宿和不符合条件的校外住宿,同时要加强校外住宿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关心关注学生学习生活状态、住宿安全等情况。
2.各培养单位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校外住宿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完善校外住宿研究生联系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建立“一人一档”的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校外住宿信息及日常联系情况。
3.校外住宿手续一学年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原则上每年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
4.家属(监护人)须手写《校外住宿知情同意书》(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明确承诺“知悉并同意学生校外住宿,愿意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学生校外期间的安全承担监管责任”,由学生扫描上传。
5.2026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办理时若导师尚未分配,“导师意见”可暂空,由辅导员进行审核。
6.“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平台“校外住宿申请”办结一周内搬离原宿舍,学校不再保留其校内床位。
联系方式:0553-5910249
特此通知。
附件:
1. 申请校外住宿研究生出具证明材料目录
2. 校外住宿管理操作手册
3.2026-2027学年研究生申请不住学生公寓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