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 147号)有关要求,现就落实研究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外聘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填表时已离退休、已解除导师聘用关系的导师可不采集数据。
二、采集程序
各培养单位组织导师填写《安徽省高校博硕士导师基本信息采集汇总表(表1)》(附件a)和《安徽省高校博士硕士导师科研项目情况采集汇总表(表2)》(附件b)
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导师信息填写是否真实、完善,审核后汇总到一个表格文件中,于12月10日(周二)前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邮(asdxwb@163.com)。
三、填报要求
各位导师填写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填写表格中的备注栏的具体要求,特别是相关字段内容有数个标准表述可以选择的,务必选准填对。填表相关数据可参阅《安徽省高校博硕士导师基本信息采集数据库》(附件c)。导师唯一识别码为“4134010370工资号”,外聘导师为“4134010370研究生院编码”(研究生院编码为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账户,请联系所在学院获取)
四、注意事项
1. 因本次采集信息涉及导师个人重要信息,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并认真、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2. 本次信息采集是安徽省教育厅组织要求的,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真实性直接影响到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及研究生导师资格。请各学院及每一位采集信息的研究生导师认真对待本次信息采集,如因数据不属实或数据缺失等问题影响我校研究生招生,学校将扣减相关学院、学位点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停止相关导师的招生资格。
3. 此次研究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于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葛睿
联系电话:5910131
电子邮箱:asdxwb@163.com
附件:博士硕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材料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