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宿舍和在校研究生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就延期毕业研究生办理校内住宿手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仅限于现住校延期毕业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含2019年延期毕业研究生)。已毕业或现不住在学生宿舍的延期毕业研究生申请不予受理。
二、住宿期限
申请延期住宿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三、申请流程
(一)延期毕业研究生如果申请住宿,由本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附件1),并由导师签字同意后上交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请认真校对、核查现住校延期毕业研究生(附件3),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申请住宿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申请时间
凡是申请延期住宿的研究生,最迟于2019年6月7日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于 2019年6月10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思想教育办公室,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至yjssjb18@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再补办。
五、注意事项
(一)收费标准:(硕士)一学期500元,一学年1000元;(博士)一学期600元,一学年1200元。所有毕业生必须结清以往所有欠费,申请延期住宿的研究生在学校审核同意后一周内到财务处缴纳住宿费,本人凭交费凭证到所住楼栋办理入住手续。
(二)申请住宿的研究生,必须服从后勤管理处的住宿安排,需要搬离原宿舍的,后勤管理处将组织物业人员对原宿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搬入新宿舍。
(三)未办理住宿手续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必须按照今年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时间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财务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