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于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从学院和学校官网上全部撤下。请各单位认真梳理院系网站所有有关研究生奖助学金公示信息,务必于12月7日17:00前将其全部撤销。
今后,各培养单位在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应及时从发布的网站进行撤销。
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将于近日对各校、各院系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相关信息:《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