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精准资助工作,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安徽省生源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以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办提供的数据为准,无需各培养单位统计。
二、确认要求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研究生。(扶贫手册封面必须印有“国务院扶贫办监制”字样,其他不正规的材料不予认定,样本见附件1)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梳理,严格审核,并于12月8日(周五)17:00前将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和学生扶贫手册复印件(封面和内页)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教办,电子版发至ahnuyjsjz@126.com。
三、其他事项
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确认后,实施相应资助。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开展精细化、个性化的帮扶活动,解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健康成长。
特此通知。
附件1:扶贫手册样本
附件2:外省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统计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