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请各培养单位科学合理安排答辩工作,只有通过论文评阅的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所有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现将2016年上半年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3-5人(其中至少有1名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校外专家应不少于1-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学位论文的评阅人最多允许1-2名作为该论文的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应参考论文评阅意见,结合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答辩通过的票数达到全体成员的2/3及以上的方可通过。优秀比率不超过30%,没有通过的,由各单位学院教授委员会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答辩委员会形成的答辩决议书进行处理,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校外专家应不少于2-3名)。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本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学位论文的评阅人最多允许2-3名作为该论文的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应参考论文评阅意见、论文不端检测报告,结合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答辩通过的票数达到全体成员的2/3及以上的方可通过。优秀比率不超过50%,没有通过的,由各单位学院教授委员会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安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答辩委员会形成的答辩决议书进行处理,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论文答辩的组织和接待工作,由申请者所在培养单位负责,申请者本人不应参与。申请者的导师不得担任申请者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委员。
2.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答辩计划和具体日程,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过程管理。
3.答辩汇报采取PPT形式,硕士汇报、答辩时间在20分钟左右,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博士汇报、答辩时间在40分钟左右,专家提问不少于15分钟。
4.各学院、各专业应在答辩一周前把所有答辩信息安排于学院网页公示,研究生院将对今年的答辩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