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同学:
火灾猛于虎,安全重于天!近期学校发生由学生宿舍违规用电引发的火灾,给广大同学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广大同学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规范学生宿舍用电通告如下: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
3.严禁使用易燃电器;
4.严禁使用线路破损电器;
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接线板;
6.严禁用后不关闭电源或过度充电;
7.严禁宿舍无人状态下使用电器;
8.严禁擅自变动电源电线设备;
9.严禁在电线电器附近等堆放易燃物品;
10.严禁损坏消防设施。
学校将持续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检查,检查中将没收违规电器、拆除私拉乱接并予以通报、处理。请广大同学主动将违规电器交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或交由学院统一保管,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使用、即予查处。
为方便广大学生,学校自2015年即在各公寓楼值班室配备了微波炉等日常电器用品,免费提供学生使用,请同学有序前往使用。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31日
附:大功率电器主要指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烫斗、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等所有功率超过300W的电器,以及功率不足300W与烹饪蒸煮有关的电器。易燃电器主要指电热毯、电暖器、电热袋、暖手宝、烘鞋器、电直(烫)发器等。不合格电器主要指“三无”以及没有国家强制标准标识(CCC等标识)的电器、接线板等。违规用电行为主要指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劣质接线板、电器用后不断电、充电设备过度充电、宿舍无人状态下使用电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