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决定近期开展学生宿舍春季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查处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烘鞋器、电取暖器、大功率电吹风、暖手宝等各类电加热设备行为。
2.查处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开关、插座行为。
3.查处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酒精炉、煤油炉、瓦斯炉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行为。
4.查处在宿舍区抽烟、焚烧纸张、书籍、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使用明火的行为。
5.检查应急灯、应急疏散标志、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二、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2016年3月18日——27日)
各学院、各单位按照本通知检查内容及要求,认真开展“全覆盖”自查工作,并及时处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于3月25日(周五)前报送后勤管理处物业监管中心。
2.学校检查(2016年3月28日——4月8日)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物业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对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各单位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开展常态化教育和管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检查到位。各学院、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漏一间宿舍,不留任何死角,并对检查结果逐项进行登记,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
3.严肃处理。各学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学校将对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个人给予纪律处分,对单位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