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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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助研岗位招聘的通知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10-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4〕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研究生助研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信息

助研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我校2014级、2015级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每位研究生只可申请1个助研岗位,且不得同时担任“助管”或“助教”岗位。

三、聘用时限

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聘期一年。

四、聘用程序

1、学生报名。10月26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助研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交至设岗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

2、单位考核。10月30日前,设岗单位组织考核(由设岗单位通知应聘研究生考核时间和地点),并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聘任结果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最迟于10月30日下午5点前交至党委研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3、审核公示。党委研工部审核和公示拟聘用研究生助研名单,并将结果反馈给各设岗单位。

4、签约上岗。11月3日前,受聘研究生与设岗导师签订《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4)。

5、聘期考核。设岗导师每学期对受聘研究生助研进行考核,研究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考核表》(附件5),并由设岗单位将考核表统一交至党委研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五、津贴标准及发放

(一)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文科(6000元/年/生)、理科(8000元/年/生)

硕士研究生:文科(5000元/年/生)、理科(6000元/年/生)

(二)发放办法

助研岗位津贴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采取两阶段制。第一阶段,在设岗期限内,每月按半额发放;第二阶段,每学期,经考核合格的,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剩余的助研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发放剩余津贴,由设岗导师重新招聘研究生助研,并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联 系 人:刘飞

联系电话:5910132

电子邮箱:ahnuyjsjz@126.com

特此通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5

附件1:2015-2016学年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汇总表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申请表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聘任结果统计表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聘用协议书

附件5: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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