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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0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3年继续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学习年限为3年。主要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集中在我校上课,学习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并进行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等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领域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80名。

(二)招生领域

招生领域为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学,学科教学(历史、语文、地理、生物、英语、化学、物理、音乐、体育、数学、思政、小学教育)。

三、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3年12月16日至31日,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三)资格审查

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8日,安徽省教育厅通过信息平台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4年1月13日前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

(五)复试录取

我校于2014年2月底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学校将根据复试成绩,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四、其他

(一)收费标准

三年共收取学费每人16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教材费、食宿费等自理。

(二)在校期间待遇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与其他在读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10560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邮编:241002电话:(0553)591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