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12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2年应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审查内容
(一)博士研究生
1、修满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19学分),学业成绩合格。
2、参加并完成在学期间的学术活动要求(至少主讲2次学术报告和听取10次学术报告)。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修满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36学分),学业成绩合格。
2、参加并完成在学期间的学术活动要求(至少主讲1次学术报告和听取10次学术报告)。
3、参加并完成在学期间的教学实践活动要求。(凡入学前曾在高校任教两年以上者可申请免于参加教学实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修满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业成绩合格。
2、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在学期间的教学实践活动要求,并提交经学院考核通过后的1份实践总结报告和1份调查研究报告等材料。
(四)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一般不能延长。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毕业的,需报送《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推迟毕业审批表》(延期期限为一年,已达最长学业年限的不可再申请延期)。
(五)不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申请毕业的研究生,需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结)业管理补充规定》(校研字〔2008〕19号)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时间安排
1、2012年4月9日—30日 研究生申请阶段
研究生认真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并将所需审核材料和表格上报所在学院。
2、2012年5月2日—21日 各学院初审阶段
各学院对研究生毕业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对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术活动、教学实践、学位论文各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与相关材料于5月21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
3、2012年5月21日—31日 研究生学院复审阶段
研究生学院审查各学院统一报送的材料,对拟毕业研究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接受监督。
四、报送材料(各项材料按学号顺序排列)
1、《 学院2012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报告》
2、《安徽师范大学2012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wangyongahnu@126.com。
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申请资格审核表》(打印件)
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打印件)
5、《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学术型研究生)
6、《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7、实践总结报告、调查研究报告等实践环节材料(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各专业按培养方案要求自行设计)
8、《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推迟毕业审批表》(延期毕业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需提交3、4、5、6、7项材料)
9、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安徽师范大学毕业论文答辩委员资格审批表》、《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注:指没有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申请毕业的,须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结)业管理补充规定》(校研字〔2008〕19号)报送相关材料。
10、学位论文评阅书和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注:指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建议可以毕业的研究生申请毕业)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对研究生的相关材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涉及的各类表格应填写全面、内容详实,并按时将审查结果和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学院,杜绝错报、漏报、多报。对弄虚作假、不及时提交审查材料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研究生将一律取消本年度毕业资格。
2、各学院需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欠费催缴工作。对欠费研究生将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暂行规定》(校财字〔2009〕1号文件)要求,推迟其论文开题、评阅、答辩,暂缓学位申请、学历电子注册、证书发放。
特此通知
附件:
1、《 学院2012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报告》
2、《安徽师范大学2012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
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申请资格审核表》
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
5、《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
6、《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
7、《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推迟毕业审批表》
8、《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
9、《安徽师范大学毕业论文答辩委员资格审批表》
10、《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
研究生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2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