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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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毕业研究生参加宁波市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通知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浙江省宁波市将于2013年9月14日举办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本届“高洽会”是2013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主要活动之一,将精心组织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高端创新人才封闭式洽谈会、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洽谈会等系列活动,大力引进“四高一新”(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和创新型)人才。依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函的有关内容,现将组织我校研究生参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

2013年9月14日(周六)9:00-14:00

二、洽谈会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三、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内容

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主要面向长三角及周边地区的重点高校2014年毕业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通过双向交流洽谈形式,招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人才、紧缺人才。届时,会上将组织省内外企事业单位650家以上(市内500家,省厅统一组织150家),推出需求在4000人左右。采取各县(市)区形象政策宣传与人才招聘相结合,提高人才引进实效。

四、参会对象

我校2014年毕业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研究生需求专业相符合)。

五、参会程序

1、自愿报名。凡愿意参会,并符合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研究生需求专业要求(附件1)的研究生须于2013年9月1日前到所属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名。

2、学院初审。各学院须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学院统一填写“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并请在2013年9月2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ban2010@126.com, 纸质版报名表送至党委研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3、学校复审。学校按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条件和人数对参会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会人员初步名单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确定名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审核,确定正式参会名单。凡被列入正式参会名单的研究生,宁波市政府将按相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参会交通补助。

本届“高洽会”还欢迎我校其他2014届毕业班研究生前来宁波参会,但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研究生专业需求目录

2、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报名表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研究生专业需求目录

附件2: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报名表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邮编:241002电话:(0553)591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