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入学,在职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促进我省经济和教育发展,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办[2013]9号)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将举办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15个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 项目特色:
(一)正规系统的硕士教育——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二)多次申硕的考试机会——符合条件者,可多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
(三)便捷简单的入学方式——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严格的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四)可视实用的学习回报——在职学习,学以致用,提升之梦,不再遥远。
二、 入学条件:
(一)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满三年及三年以上(专业不限)。
(二)不具备上述条件,旨在提高业务素质,报名者条件可放宽到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学历者,但此类进修生不能参加全国统一的申报硕士学位考试。
三、专业
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联系电话 |
法学院 |
法学 |
120 |
5910630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原理 |
60 |
393700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 |
40 |
3869262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社会学(社会工作方向) |
60 |
5910596 |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
基础数学 |
30 |
5910641 |
应用数学 |
3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光学 |
25 |
3869208 |
无线电物理 |
25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30 |
5910566 |
经济管理学院 |
理论经济学 |
60 |
5910593 |
工商管理 |
60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50 |
5910515 |
美学 |
15 |
艺术学理论 |
50 |
四、学习期限与培养方式
各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限为三年(2013年8月-2016年8月)。学员平时在职自修,每年寒、暑假及节假日集中面授,参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计划。各专业的全部课程,均由安徽师范大学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任教。学员学完全部必修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由省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只修完部分课程或部分课程成绩合格者,发单科成绩证明。申请硕士学位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向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学位并办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