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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为适应蚌埠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12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条件及范围

    总体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及具体单位的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根据不同学科(专业)需求情况,分为三个层次岗位进行招聘。

    1、硕士研究生(共18名)

    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毕业研究生,要求取得硕士学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体育、服装设计学科暂不要求,但必须在录取后两年之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本科毕业生(共4名)

    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或硕士毕业研究生,教师资格暂不要求,但必须在录用后两年之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3、专科毕业生(4名)

    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各层次岗位招聘的具体学科(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6)蚌埠市(含所属县区)在职在编教师。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如在本简章发布前,市教育局局属招聘单位先期发布的招聘信息内容与本简章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简章公布为准。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1、硕士研究生

    语文2人(其中新闻专业1人)、数学4人、英语2人、物理3人、化学1人、地理1人、体育1人(健美操方向)、计算机信息技术2人、教育管理1人、服装设计1人,共计18人。

    2、本科毕业生

    音乐1人(舞蹈方向),体育3人(乒乓球方向1人,舞蹈方向2人),共计4人。

    3、专科毕业生

    学前教育4人。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室报名(如某学科有两所以上单位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可在任何单位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学科报名,报名单位与最终录取单位不完全对应,多选无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亲自手写进行诚信签名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交学生证和毕业院校验证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报名申请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实时受理情况证明,并由本人签署“考生×××已报名参加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保证在蚌埠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责任自负”的承诺。

    符合加分规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由市教育局统一收集汇总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3科平均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送交表格、准考证及缴费:经报考单位初审报名材料后在报名表上签署“已初审报名材料,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报考人员持报名表于5月14日--5月18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由市人社局收取)。报考人员缴费的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4),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加盖骑缝章。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仅针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其他材料将在面试考核和聘用环节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报考专科毕业生层次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硕士研究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层次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退还所缴笔试费用。

    报名人员于5月23日登录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人员退还所缴笔试费用。

    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请于5月24日上午8:30--11:30到市教育局(东海大道3888号,东海大道与延安路交叉口东)五楼人事科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即同时作废。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5月25日到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面试比例人数;面试合格可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二)笔试

    笔试由蚌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及时间:5月26日(周六)

    上午8:00-10:00   教育学(教育法规)、心理学

    10:3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3科,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科平均分计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5月28日在蚌埠教育网上公布。笔试后分学科(不分单位)按招聘计划总数1:4的比例划定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各自招聘条件和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复审的同时填报就业志愿。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受理证明及承诺书,历届生同)、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历届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要求)原件

    经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后在报名表上签署“已复审,同意参加面试”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缴纳面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2、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幼儿教师还需面试其钢琴弹唱、舞蹈、绘画等教学技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依据考试总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违约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方可解除就业协议。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意见和考生实际情况,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有拟聘用人员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报到,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原在外市公办学校任教的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方可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违约金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入编手续。对招聘条件中要求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由招聘学校与其解除合同关系,予以辞退。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简章同时在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 )、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以上两个网站查询。

    招聘教师咨询电话:

    蚌埠市教育局0552-2044954、

    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蚌埠市教育局0552-2056531、

    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

    本次招聘考试,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1:2012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单位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

附件2: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2012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单位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4:准考证式样及打印、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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