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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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研究生班级、党团组织干部,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会干部。

二、评选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条件,严格程序。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优秀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40人,每人奖金500元;

(二)优秀硕士研究生二等奖702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100人,每人奖金3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

(三)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学术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良好。

申请优秀硕士研究生一等奖者,在校学习期间,学生至少在四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了以安徽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1篇(含)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申请优秀硕士研究生二等奖者,在校学习期间,学生至少在五级及以上期刊公开以安徽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1篇(含)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理科学生必须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五)达到前四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并成绩突出者。

2、在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者。

3、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六)优秀研究生干部须符合前三条评选条件且要求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个学期(含)以上。工作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干部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可放宽到75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在评选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时,不得重复使用。

关于成绩的时限界定:12级学生计第1学期成绩,11级学生计第1学年及第3学期成绩,10级学生计第2学年及第5学期成绩。

五、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的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经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初步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经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审批,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二)校研究生会中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提出初步人选,无异议后报党委研工部审批。

六、时间安排

(一)2月25日—3月5日,各学院宣传动员,填写表格,核定成绩和科研成果(需审核原件),评议推荐,确定初步名单后,张榜公布,征求意见。

(二)3月5日下午4:00前各学院将有关材料送至党委研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党委研工部进行材料汇总后报校评选工作领导组。

(三)3月中旬,颁发获奖证书。

七、有关说明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时间紧、要求严,参加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3、各学院要大力宣传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宗旨,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奋发进取,推动校风学风建设。

4、校研究生会优秀干部评选由党委研工部考核评定。

5、已申报今年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报本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限额一览表

2、各学院上报的材料清单

3、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审批表

4、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

5、论文分类表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各学院名额分配及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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