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我校新时代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三大行动计划”,展示我校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价值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服务省域及国家战略需求的水平。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现将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4月-5月
二、评选名额
研究生“学术之星”10名、研究生“学术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范围
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硕士)。
四、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高尚。在学习与科研工作中,严谨求实、不畏艰难、善于创新,坚守学术精神,恪遵学术规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在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创新发明或“互联网+”、“挑战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学术成果满足《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校研字〔2014〕36号)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中与学术、竞赛相关的款项之一,且成果署名为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导师一作,研究生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安徽师范大学。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参评当年研究生“学术之星”: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延期毕业者;
(5)休学者。
五、推荐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4月22日前)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根据通知要求完成院内遴选。各单位推荐2人(有博士授权点单位至少推荐1名博士)。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把关和充分考察。对其在政治素养、科学研究、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有关内容要在事迹材料中有所体现。
2、学校终评(5月上旬)
学校召开评审会,产生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学术之星”提名奖。具体评选方式另行通知。
六、推荐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4月22日(周一)前将《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人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个人事迹(电子版)、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以“XX院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材料”为标题发送至电子邮箱yjssjb18@163.com,超时发送或材料不规范将取消评选资格。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
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形式,是高等教育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完善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配度的重要载体,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鼓励在开展本单位遴选的基础上进行择优推荐。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广泛宣传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评选为契机,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掀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热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邀请获评的研究生“学术之星”至少开展1场“学术之星”论坛,6月30日前将新闻稿上传至校园网“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系风采”模块。
附件:
1、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
2、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
3、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人成果汇总表
4、个人事迹模板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