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十六届研究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关于开展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童华卿 预审:步献新 终审:桑青松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我校新时代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三大行动计划”,展示我校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价值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服务省域及国家战略需求的水平。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现将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4月-5月

二、评选名额

研究生“学术之星”10名、研究生“学术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范围

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硕士)。

四、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高尚。在学习与科研工作中,严谨求实、不畏艰难、善于创新,坚守学术精神,恪遵学术规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在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创新发明或“互联网+”、“挑战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学术成果满足《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校研字〔2014〕36号)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中与学术、竞赛相关的款项之一,且成果署名为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导师一作,研究生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安徽师范大学。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参评当年研究生“学术之星”: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延期毕业者;

5)休学者。

五、推荐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4月22日前)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根据通知要求完成院内遴选各单位推荐2人(有博士授权点单位至少推荐1名博士)。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把关和充分考察。对其在政治素养、科学研究、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有关内容要在事迹材料中有所体现。

2、学校终评(5月上旬)

学校召开评审会,产生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学术之星”提名奖。具体评选方式另行通知。

六、推荐要求

研究生培养单位422(周一)前将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人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个人事迹(电子版)、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以“XX院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材料”为标题发送至电子邮箱yjssjb18@163.com,超时发送或材料不规范将取消评选资格。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

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形式,是高等教育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完善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配度的重要载体,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鼓励在开展本单位遴选的基础上进行择优推荐。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广泛宣传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评选为契机,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掀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热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邀请获评的研究生“学术之星”至少开展1场“学术之星”论坛,6月30日前将新闻稿上传至校园网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系风采模块


附件:

1、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表

2、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

3、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人成果汇总表

4、个人事迹模板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1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邮编:241002电话:(0553)591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