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院学术氛围,拓宽学术科研视野,4月13日晚19:00,学院于文典楼四楼G411会议室成功举办了题为“辩证法在历史感中扎根和发展”的讲座,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立新受邀参加,本次讲座由我院彭启福教授主持,学院部分师生与会学习。
讲座伊始,彭启福教授对陈立新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希望同学们珍惜此次学习机会,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拓宽学术视野。陈教授首先从辩证法的重要性入手,指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今天,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世界需要辩证法。接着,他对各派辩证法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当下多数研究是以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为依据,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仅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吸收与突破,也是对辩证法的实现方式进行了创造性的升级。陈教授还强调研究辩证法需要遵循历史性原则、现实性原则和社会性原则,认为历史感不等同于历史学,历史感需结合历史的眼光和现实。
最后,彭启福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研究辩证法需要将辩证法和社会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不仅要用历史学的眼光,更要用现实的眼光去研究马克思主义。此次讲座也为同学们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思考与解读。
4月22日上午8:30,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月“大先生”讲堂第二期“贝蒂诠释学的文本自主性原则”讲座于会议中心圆形报告厅第一报告厅顺利举行。我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子廓老师受邀参加,学院部分师生与会学习。
会议伊始,王子廓老师首先剖析了贝蒂方法论诠释学的宗旨,指出人类诠释活动的首要目标始终是尽可能地获得对于诠释对象的正确理解。随后,在理解贝蒂诠释学中的“文本”时,王老师强调文本是精神的客观化物,也就是凝聚在文本中的作者精神。最后,王老师带领大家探讨了文本作为诠释对象的独立自主性。他指出,一方面,诠释的对象独立于理解者,理解者不能主观随意地去诠释文本的意义。另一方面,诠释对象在一定意义上也独立于文本作者,作品在创作之时饱含作者的主体性,但是在作品形成的那一刻,他的自身意义便具有了独立性。
本次“大先生”讲堂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此次讲座不仅为马院学子提供了一种方法论,更为我们对教育研究进行元思考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