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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学院2024年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 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编辑:张磊 预审:步献新 终审:步献新 发布时间:2024-06-24 浏览次数:

芜湖学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从事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宁缺毋滥。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者;

4.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协议者;

5.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一)符合招聘条件并经考核合格者,学院将以合同制方式予以聘用(非事业单位编制)。

(二)学院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三)聘用待遇参照学院同类人员工资和津贴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拟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者,待遇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从即日起至20247月4日,报名网址:https://hr.uwh.edu.cn:4443/zp.html,所有报名程序线上完成。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在人事招聘系统的“简历附件”处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院系盖章的按时取得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书》);

3)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院系盖章)或聘书;

4)中共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

应聘者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漏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院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三)考核。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院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五)公示签约。考察、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合格的拟聘人员,学院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五、特别提示

(一)2024年最终拟聘人员为应届硕士研究生者须在2024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应届博士研究生者须在2024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非应届毕业生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二)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并于20248月31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三)请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此次招聘实施网上应聘,不再接收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方老师、李老师

电话:0553—5771528(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特此公告。

芜湖学院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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