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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编招聘】安徽省宿州市市直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编辑:张磊 预审:步献新 终审:步献新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

为做好宿州市市直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宿州市位于安徽省东北部,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汇地带,是安徽省的北大门,临江近海。境内铁路、公路交织,交通便捷,乘坐高铁1小时可到达南京合肥2小时可到达上海,3小时可到达北京。

宿城一中创建于1906年,安徽省首批示范高中。有2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宿州市政务新区,占地300余亩;宿马校区位于宿马产业园,占地200亩。现有147个教学班(其中宿马校区30个班),现有在职教师47045岁以下教师占比65.8%,高级教师150人,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1人;中高级以上教师占比85.9%。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是安徽省重点中学、安徽省首批示范高中。学校始建于1940年,现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家教名校,是安徽省文明校园、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单位、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学校现有主校区和雪枫中学校区两个校区,学校主校区位于开发区迎宾大道88号,雪枫中学校区位于城东片区埇桥路。学校共有教职工650人,其中正高级教师5人、特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194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40余人。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前身是1906年中国同盟会会员王雪渔先生在旧时书院的基础上创办的官立正谊学堂。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安徽省文明校园、安徽省绿色学校、安徽省教科文卫工会先进集体、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优质生源基地、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篮球特色学校、中国地理学会地理科普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卫生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依法示范校。形成“一校六区”的办学规模,全校在职教职工526人, 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60人,正高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87人,本科学历100%。安徽省教坛新星2人,安徽省最美教师2人,安徽先进个人2人,宿州市学科带头人5人,宿州市骨干教师15人

二、招聘对象

安徽师范大学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教师85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依据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4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4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博士研究生不限定博士阶段专业,前置学历满足岗位专业需求即可;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实施线上报名。报考意向的毕业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聘学校的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向指定邮箱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上午8:00-2024年5月7日下午18:00。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提前或逾期的,均不受理。

考生填写并扫描上传《安徽省宿州市市直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材料及在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学位证(或高校院系出具的如期取得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及在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学位证的承诺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在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审查通过人员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与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要相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发专业测试通知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面试答辩三个环节。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1.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根据各学科指定的相关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课堂教学。满分100分。课堂教学为备课后进行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答辩(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答辩对考生教育教学思想、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现场提问,考生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

4.成绩计算。最终专业测试成绩按教学设计成绩的10%+课堂教学成绩的70%+面试答辩成绩的20%合成。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最终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分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第二位四舍五入),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不含70分),无生上课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6分(不含56分)。总成绩低于设定最低分数线、或总成绩达到设定最低分数线但无生上课成绩低于设定最低分数线的,均不予录用

按所选聘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先后以课堂教学成绩、面试答辩成绩、教学设计成绩得分高者入围体检环节。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所在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现。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各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7-3917805(宿城一中)

0557-2282219(宿州二中)

0557-3911011(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0557-3929826(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0557-3929768(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安徽省宿州市市直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安徽省宿州市市直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宿城一中   宿州二中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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