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暂行办法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浓厚学术氛围,启发学术思维,提高学术水平,学校决定把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活动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并计为1学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高师硕士、教育硕士除外)

二、活动方式

1、参加国内外和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

2、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论坛” 等各类学术报告;

3、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

4、在学校、学院和各学位点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上作学术报告。

三、活动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督促检查。硕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听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应不少于3次),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听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应不少于3次),作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

2、实行学术活动考勤登记。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要在《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上记载,并经导师或研究生秘书签名。论文答辩前,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允许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研究生学术报告的内容包括:文献综述、学科动态和进展报告、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汇报等。报告内容应体现前沿性、新颖性或交叉性,选题应基于近年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资料,陈述要精练、层次分明、思路清晰、表达清楚。

4、需作报告的研究生应先写出报告摘要交导师审查签字,导师审批后才能作报告,报告的文档应交培养单位存档。

5、研究生学术报告要求认真准备,提倡使用多媒体和外语作报告,以促进外语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提高。

6、每次报告结束,导师根据研究生报告的准备、内容、过程及效果等给予综合评定成绩。

四、审核方式

1、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论坛”等学术活动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并签字;参加国内外或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及在学院和各学位点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上作报告由导师负责审核并签字。

2、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时,各培养单位要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随其它学位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者方可允许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五、相关说明

1.新生入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发放《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需妥善保管此表。(此表也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上下载)

2.研究生必须如实填写考核表中应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的内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此表即行作废,重新换发,并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3、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管理人员要督促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并认真审核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情况。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查表

 

姓  名


学  号


专    业


导       师


主 讲 人


参加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讲 座 题 目


主要内容和心得(不少于600字)

(讲座人的主要观点及自己的评价)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该表必须手填,不许打印。

2、每听完一场报告后请及时填写此表,并同《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一起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进行审核签章存档。

3、请各位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妥善保管好此表(此表可从研究生学院网页上下载)。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登记表

 

姓   名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导   师


培养层次


报告题目


报告时间地点


报告内容简介: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参加人数:     其中:研究生   人;教师   人;其他   人。
导师评语: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1、作学术报告前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把报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告知研究生秘书,再由研究生秘书汇总提前两天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每作完一场学术报告后请及时填写此表,并同《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一起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进行审核,并签章存档。

3、请各位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妥善保管好此表(此表可从研究生学院网页上下载)。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

学院名称


研究生姓名


学    号


专   业


研究方向


入学时间

     年    月

起止时间


总 次 数

导师姓名


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序号

时间

地  点

主讲人

内      容

导师(研究生秘书)签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作学术报告情况

序号

题      目

时间

地点

评分

导师签名

1






2






3






学院审核意见: 

研究生秘书签名:       分管院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1、学术活动为硕士研究生生的必修教学环节,一般在入学后的第五学期前完成;

2、研究生须认真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和作1—2次学术报告,填写本考核表,经导师和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于入学后的第五学期末由研究生秘书收齐交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者方能获得1学分,允许参与学位论文答辩。

3、导师评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4、请各位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妥善保管好此表(此表也可从研究生学院网页上下载)。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邮编:241002电话:(0553)591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