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研究生学位档案整理归档人员
研究生学位档案整理归档第一责任人为毕业研究生辅导员,第二责任人为院研究生秘书,各学院每年至少安排2名固定的研究生参加档案整理归档(一、二年级各一名,保证工作延续性)。研究生参加档案整理归档的过程中,需由负责老师在场并作具体指导。
二、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内容
(一)博士研究生:
1、卷内文件目录1份;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
3、博士学位申请书1份;
4、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1份;
5、博士研究生论文评阅书5份;
6、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1份;
7、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1份;
8、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1份;
9、博士学位论文1份。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卷内文件目录1份;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
3、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
4、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1份;
5、研究生论文评阅书2份;
6、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1份;
7、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1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1份;
9、硕士学位论文1份。
(三)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卷内文件目录1份;
2、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绩记录1份;
4、研究生论文评阅书3份;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1份;
6、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1份;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1份;
8、硕士学位论文1份。
三、档案整理
各学院研究生学位档案须按以上内容要求,依据文件安排时间将材料整理齐全、完整,不得有重份和草稿等材料。学习成绩登记表须研究生秘书签名、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论文相关材料须按照材料内容完成签名盖章,需签署意见的要认真完成。签名要求本人签名,不得代签或打印。完成本学院的所有签字盖章后,至研究生院完成所有材料的签字盖章主要涉及以下签章: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思想教育办公室签字盖章)
学位申请书、决议书(在学位办公室、校办签字盖章)
学习成绩登记表(在研究生院办公室盖章)
四、档案检查、立卷
各学院按照学校档案馆培训要求,通过南大之星系统完成档案著录工作,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后,将封面及备考表打印放入档案,各类别随机抽取1-2本,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学位办将在档案末页签字盖章。学院继续完成打孔、装线、装盒工作。
五、移交档案馆
完成相关以上步骤后,各学院务必再次核对拟报送档案的数量、人员姓名是否与对应批次本院学位授予名单一致,以免疏漏。确认无误后,向档案馆移交。移交材料时按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在档案馆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一式两份,填写完备,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立档学员名单、档案号目录和整理好的档案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
档 案 馆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