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师发﹝2017﹞59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研究生公开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本校优秀教职工。
(二)综合素质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纪律观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工作时间有保证。研究生原则上能工作满两年。教师每周课时数原则上不超过6课时。非专业教师的应聘者不得同时再兼任其他工作。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等工作的能力,了解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工作实务。
(五)有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需求征集(8月13日-8月14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生工作需要,确定兼职需求,并填写《2023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于8月14日下午3点前将材料发送至研工部思教办。
(二)审核发布(8月15日-8月16日)
研工部根据各学院实际工作情况,审核各学院上报信息并在8月16日统一挂网发布。
(三)学院招聘(8月17日-8月20日)
1.应聘者根据各学院兼职辅导员需求情况,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应聘学院(可跨学院报名),需求信息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
2.应聘者填写《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送交应聘学院。
3.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学位点负责人组成的选聘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学院要对照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均应参加考核),通过规范的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等额产生推荐名单,并将《2023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科室邮箱)(附件3)于8月20日下午3时前报研工部。
(四)学校公示(8月21日-8月23日)
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统一公示拟聘用名单。
(五)任职聘用(8月25日)
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一式三份)(附件4),并于8月25日上午9时前向研工部报送一份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适合岗位要求的教职工和研究生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保证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严格管理。加强对选聘人员的管理,原则上,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在100人左右,原则上不得跨年级。教职工聘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届;研究生聘用时间原则上从研一开始,且聘期不少于两学年。学校对完成聘期工作且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聘书。
(三)注重考核。兼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其工作职责、要求、管理以及培养培训等参照专职辅导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每年对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并与专职辅导员一并组织。各学院党委要根据兼职辅导员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等,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客观公正评价,并评定出考核等级。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研工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童华卿,联系电话:0553-5910249,
电子邮箱:yjssjb1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需求一览表
2.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3.2023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
4.安徽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用协议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