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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加分政策解读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4月8日前联系研招办,联系电话:0553-5910126或18055333330。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邮编:241002电话:(0553)591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