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安全稳定、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等;
二、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报告、年鉴、会议记要的起草;
三、会议方案、计划的制定与协调;
四、收发公文函件,整理、归类、统计和管理各类文件;
五、公章的的使用与管理,对外各类证明函的审核;
六、仪器设备、家具等采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与管理;
八、单位职工人员的考勤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九、来访接待、对外宣传与联络;
十、做好院(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1、编制专业目录
2、组织博士报名
3、命制初试试题
4、印制初试试卷
5、组织博士复试
6、确定录取名单
二、承担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点工作
1、编制考生座次
2、组织考场考务
三、承担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1、编制专业目录
2、印发准考证书
3、命制初试试卷
4、印制初试试卷
5、组织评阅试卷
6、登记初试成绩
7、调剂余缺生源
8、组织复试工作
9、上报录取名单
四、承担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点工作
1、组织网上报名
2、负责现场摄像
3、安排考生考场
4、分装考场试卷
5、组织考点考务
6、回寄考生试卷
五、承担普通研究生奖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六、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培养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普通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二、承担普通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承担普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普通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践环节与学术活动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普通研究生的考核及成绩管理工作;
六、承担普通研究生教学与培养质量体系建设工作;
七、承担普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八、承担普通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核定工作;
九、承担普通研究生证及毕业证的管理工作;
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位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学校学位点建设规划的起草和具体落实工作;
二、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承担学位点申报、评估和建设的组织工作;
四、承担各类统招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查、评审、授予的组织工作,及学位档案的建设工作;
五、承担各类统招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送审、答辩、评优的组织安排工作,做好有关学位论文信息的统计、汇总、管理工作;
六、承担各学院上报的统招在校研究生科研成果的汇编工作;
七、承担全校研究生导师的增补、遴选工作;
八、承担研究生导师的考核、评估和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评选工作;
九、承担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申报工作;
十、承担全校学位授予信息的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研究生网站的管理,做好学位建设等相关内容的页面设计工作。
十二、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专业学位硕士点申报工作
二、专业学位考试工作
1、编制专业目录
2、资格审查无实据
3、命制考试卷
4、印制考试试卷
5、组织评阅试卷
6、登记考试成绩
7、组织复试工作
8、上报录取名单
三、教育硕士优秀教师、班主任、管理工作者、优秀教育硕士评选工作
四、教育硕士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五、教育硕士、高师硕士学藉管理工作
六、研究生教材征订、发放、结算工作
七、专业学位评估工作
信息与档案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信息管理工作
1、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工作;
2、我校“研究生院(研工部)”网页维护工作;
3、我校“学位信息年报”信息员工作,负责全校学位授予信息汇总和报送;
4、安徽省“学位信息年报”工作,负责全省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和统计备案;
5、安徽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机器阅卷工作,负责软件开发维护以及技术保障;
二、档案管理工作
1、我校新录取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的接收、登记、造册、保存和查询工作;
2、我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的装档、转递工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和建设完善工作。
二、承担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以及研究生党建等。
三、承担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包括及时掌握研究生各类动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建立研究生稳定工作预警机制等。
四、承担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三助”管理、综合测评管理、评优评先管理(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朱敬文奖助学金、华藏奖学金、冯燊均国学奖、儒林助学金、安徽省高校古籍整理优秀研究生奖等评审工作)、研究生收费管理、违纪处理管理、宿舍管理、研究生奖学金基金申报与管理、心理健康普查和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派遣等。
五、承担研究生素质拓展工作,包括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
六、承担校院两级研究生会的组织管理和研究生思想教育队伍建设的工作。
七、配合研究生院各科室做好研究生各项管理工作及档案建设(含心理档案)工作。
八、做好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