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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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童华卿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优秀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条件,严格程序。

三、评选范围

(一)优秀研究生: 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班级、党团组织,或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干部。

以上两项评选,同一学年内同一个学生不得重复参评。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1.优秀研究生325人,每人奖励1500元;

2.优秀研究生干部269人,每人奖励1000元。

五、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位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

(三)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学术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良好。在校期间,应有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科研论文,且科研成果归属单位必须为安徽师范大学。获得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者、以及艺术和体育类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重大专业展演比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荣誉称号者、或在全国科技竞赛中获得名次者,科研成果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申请优秀研究生,达到前四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评选:

1.积极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并成绩突出者。

2.在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者。

3.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六)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须符合前三条评选条件且要求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个学期(含)以上。工作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干部(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课程成绩可放宽到75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在评选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时(参评学业奖学金除外),不得重复使用。

关于成绩的时限界定:2022级学生计第一学期成绩,2021级学生计第1学年及第三学期成绩,2020级学生计第2学年及第五学期成绩。

六、评选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于3月5日前,完成宣传动员组织学生申请、资格审查、提出初步人选、单位评选推荐等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结果,需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yjssjb18@163.com,逾期视作放弃,纸质版报党委研工部审核备案。

)校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由党委研工部牵头考核评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会议,提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yjssjb18@163.com,逾期视作放弃,纸质版报党委研工部审核备案

3月下旬,学校进行评选、公示、表彰。

七、有关说明

(一)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评选工作时间紧、要求严,参加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三)各培养单位要大力宣传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宗旨,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奋发进取,推动校风学风建设。

(四)欠费及受到违纪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优。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限额一览表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材料清单

3.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审批表

4.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

5.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3年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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