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研字〔2016〕22号),以及 “三助”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的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研岗位设置
博士生导师需为每位全日制脱产在读的博士生设置助研岗位,并提供科研资助经费。
学校提供研究生助研专项经费,凡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均可根据需要每年限申请1个博士助研岗位和2个硕士助研岗位,学校给予每个助研岗位每年4000元的津贴补助,不足部分从导师承担的课题经费中补足。经导师确认后由财务处将导师配套经费一次性划拨至学校“研究生三助津贴专项账户”。
有设岗需求的研究生导师应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并明确岗位目标、工作任务、每周工作时间、工作量、聘任条件等,由培养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科研处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核定助研岗位数。
二、助教岗位设置
助教岗位主要面向覆盖面较大的本科生必修课程,由主讲教师根据课程需要进行设置。本次助教岗位设置期限为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设岗需求的课程主讲教师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各学院需对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核定助教岗位数。
三、助管岗位设置
学校各党政管理部门和各培养单位按照工作需求进行申报,明确岗位目标、工作任务、每周工作时间、工作量、聘任条件等,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并由各设岗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人事处和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单位岗位空编数和实际工作需求核定助管岗位数。助管岗位设置期限为一学年。
四、有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需设岗,每个岗位应明确指导老师职责,具体负责“三助”研究生的指导、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切实发挥“三助”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请各设岗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4-6,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送至党委研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花津校区行政办公楼201室),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审批表(附件1-3,纸质版)由各设岗单位留存备查。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5910132
电子邮箱:yjssjb1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