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拓展研究生的学术空间,促进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18〕15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现将我校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财务处经费报销要求,先在校财务处“网上报销系统”提交报销申请;经网上审批后,持报销单和票据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确认;经确认后凭有效报销票据材料到财务处前台报销。
二、立项经费一次性按票据报销,与活动无关的经费不予报销,不报补助。因学校经费采用年度归零管理,经费报销最迟须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资助经费不留存到下年度。
三、结项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已经资助的,须退回所有资助款项。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立项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