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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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06-29 浏览次数:

 为保证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正常学习、实践和生活,确保暑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暑期学生留校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研究生院、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团委、信息管理中心、图书馆、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兼任。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院留校学生的工作。 

  二、留校对象

  (一)准备考研的本科三年级学生,留校学习学生人数由学院院长严格审批;

  (二)导师要求留校学习和从事科研活动的研究生,由导师和学生共同申请,由所在学院院长审批;

  (三)校院组织的在芜湖市及周边参加社会实践需要在校住宿的学生,由相关学院院长审批;

  (四)因竞赛需要集训的学生,由牵头单位负责审批;

  (五)参加统一组织暑期实习实训的学生,由相关学院院长审批;

  各学院于6月29日(周一)前将留校名单报相关部门审批,并于7月2日(周四)前将审批通过的名单分别报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汇总备案,逾期不报不予安排住宿。

  三、保障工作

  (一)住宿管理

  1.留校住宿学生宿舍由后勤管理处视楼栋内留校住宿学生总人数安排。

  2.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留校住宿本科生须于7月25日前离校,研究生须于8月10日前离校;竞赛集训学生住宿时间由组织单位与后勤管理处商定。

  3.住宿手续按如下程序办理: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签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辅导员或研究生导师签字→学院(部门)审核并填报《安徽师范大学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情况统计表》→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发放《留校住宿学生出入证》。

  4.未安排住宿或住宿期满的学生宿舍由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协同学院及时封闭管理,停水停电。

  5.留校住宿学生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搬入临时宿舍,下学期宿舍启封时搬回原宿舍。

  (二)就餐服务

  1.花津校区学生二食堂(一、二楼餐厅轮换供应);

  2.赭山校区学生食堂(一、二楼餐厅轮换供应);

  3.就餐时间与平时一致,餐厅开放期间可供学生学习。

  (三)开水供应

  1.花津校区第二开水房;

  2.赭山校区开水房;

  3.开水供应时间:11:00―12:30,17:30―19:30。

  (四)洗浴

  1.花津校区第二洗浴室;

  2.赭山校区洗浴室;

  3.服务时间:17:00―20:00。

  (五)供电

  1.学生宿舍用电仍采用限电量不限时间的办法;

  2.收费方式不变;

  3.充电时间:每周一、三、五三天;

  4.上班时间、充电地点及联系电话:

  (1)花津校区

上班时间:11:30―13:30,16:30―18:30

充电地点及联系电话:春华园学生公寓12号楼至13号楼连廊二层供电室,联系电话:5912342;夏沁园学生公寓26号楼至27号楼连廊二层供电室,联系电话:5910225;秋实园学生公寓41号楼113室,联系电话:5910226;学生公寓48号楼1楼西,联系电话:5910250。

  (2)赭山校区

  上班时间:11:30―13:30,16:30―18:30

  充电地点及联系电话:学生宿舍7号楼一楼,联系电话:3869360。

  (六)校园卡

1.花津校区第二食堂校园卡服务部;

2.赭山校区校园卡服务部;

3.服务时间:每天10:00―14:00。

  (七)图书馆

  1.两校区图书馆开放阅览室,提供借还书服务;

  2.暑期借还书时间:7月13日、7月23日、8月3日、8月13日、8月23日、9月6日;

  3.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天9:00―17:30。详情见学校校园网公告《图书馆关于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八)医疗服务

  两校区医院继续服务,具体时间见校园网公告《校医院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九)教室

1.赭山校区田楼一楼、教学楼一楼,可根据需要增减;

  1. 花津校区教学楼开放楼栋,由后勤管理处另行通知;

  2. 教室开放时间:每天8:00-22:30。

   四、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单独对留校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并发放出入证,严禁学生违章用电、下河游泳、晚归不归、私带校外人员留宿、酗酒打架等。同时教育学生要珍惜留校机会,勤奋学习,勇于实践。要求留校学生遵守《安徽师范大学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确保安全。

  (二)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1.排查隐患。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党员骨干,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2.规范管理。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查留校学生的出入证,严禁学生留宿校外人员,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宿舍。各学院要加强宿舍违章用电、晚归不归、留宿异性或校外人员的管理。一旦发现违规学生,将严肃处理,不允许继续留校。

  3.加强督查。暑假期间组成由保卫处牵头,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参与的检查组,不定期对宿管员履职情况、学生遵守宿管纪律情况等进行检查。各学院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坚持值班制度。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遇有学生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管理,做好保障。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保障工作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尤为重要,各学院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保障、安全管理进行集中教育和指导,同时要适时开放教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场所,供学生学习;各部门要克服暑期高温天气等困难,落实各项生活保障措施,妥善安置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二)强化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控制留校住宿学生人数,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强对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暑期留校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

  (三)保持联系,畅通信息。各部门、各学院之间要及时通报情况,同时要在学生中组建一支由骨干组成的暑假安全工作信息队伍,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为了掌握留校学生人数的变化情况,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担任信息员,信息员名单于7月3日(周五)前报学生处、研究生院。各学院于每周一上午将学生实际在校人数分年级上报学生处、研究生院。

  学生处联系人:王亚男,联系电话:13855392334,邮箱:273884968@qq.com;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15212259690,邮箱:ahnuyjsj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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