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自愿办理)
1、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暂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2、已落实就业单位,就业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并且符合以下①②③条中的任何一条的毕业生:
①就业单位地点在芜湖;
②就业单位地点在有户籍限制城市(京、津、沪等);
③就业单位地点在芜湖之外的其他地区,并且就业单位没有明确要求毕业生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二、办理时间
2013年6月3日—6月17日(不含双休日)
三、办理流程
1、登录芜湖人才网(www.whrs.gov.cn)→首页左侧: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毕业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2、注册登记后持本人《就业协议书》、书面申请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签证手续。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渡春中路13号,乘10、19、24、26、30路公交车到二院站下。
3、将办好签证手续的《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送至党委研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如不交,派遣方案和毕业后的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将不能派到芜湖人才,后果自负。
4、登录芜湖人才网(www.whrs.gov.cn)→首页左侧:人事代理远程申报系统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
四、毕业后到芜湖人才服务中心报到时注意事项
1、毕业后两个月内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正反面复印)、一寸照片1张到芜湖人才办理报到、落户、人事代理等手续。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人事代理:60元/年;户口挂靠服务费:50元/人。
2、档案、户口办理情况请登录芜湖人才网“自助查询”查询,工作单位、工作地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我中心修改个人信息。
3、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须在芜湖人才网下载《转正定级审批表》经工作单位考核,附上劳动合同原件办理转正定级并存档。
4、工程类相关专业毕业生,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工程师;硕士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工程师。
四、咨询电话
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
职业指导科:0553-3991205、3991203
人事代理科:0553-3991211、3991212
附件:办理芜湖人才人事代理书面申请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