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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华藏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李检舟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华藏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负责同志参加的华藏奖学金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有关学院成立评选工作组,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文科各专业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全校共评选19名华藏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金800元。各学院可推荐的候选人限额请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主要学位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学术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4.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在校期间,应有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科研论文;获得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者、以及艺术和体育类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重大专业展演比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荣誉称号者、或在全国科技竞赛中获得名次者,科研成果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程序: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领导组评议研究后确定推荐名单,被推荐研究生需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华藏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党委研工部审核后,提交校华藏奖学金推荐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党委研工部签署意见,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报送校华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有关说明:

1.参评的科研成果归属单位必须为安徽师范大学。具体参评条件和科研要求,由各学院在不违背学校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按照学科特点,自行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

2.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为进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以来至当年华藏奖学金受理工作开始之日止。每项科研成果在评选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时,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①违犯校规校纪或国家法律,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违纪行为发生的学期及下一学期不得参评奖学金;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③本学年因欠缴学费未完成学籍注册者;④休学期间或延期毕业者;⑤已获得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

4.学习成绩的界定:2013级研究生计第一学年成绩及第三学期成绩,2012级研究生计第二学年成绩及第五学期成绩。

5.已申报今年朱敬文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报本次华藏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一)3月4日-3月11日,各学院宣传动员、制定细则、评议推荐、确定名单。

(二)3月12日下午5:00前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报送党委研工部,党委研工部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

(三)3月16日前报校华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四、有关要求

(一)有关学院要及时传达学校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照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2015学年研究生华藏奖学金推荐限额表

2、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生华藏奖学金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4日

 

附件:华藏奖学金评选有关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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