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团省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2〕17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0〕54号)等文件精神及全省高校选聘生工作动员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方式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今年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2160名以上。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330名以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34名,根据各省辖市行政村总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2010、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其中,学生干部是指在团组织、班委会、学生会、研究生会和社团组织中任职的干部,以聘书或学院出具的证明为准;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大学生村官任职和政策待遇
(一)任职
1、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2、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可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
3、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原则上可再续聘1个聘期。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二)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其中,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聘期满3年后,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期满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签订续聘合同。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3、认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在村任职2年(含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经本人申请,省、市、县(市、区)选聘办逐级审核后,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对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4、每年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面向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考录数量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选调生逐步做到主要面向在村任职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大学生村官选拔。
5、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对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可破格免试直接聘用。每年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在基层服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8、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或随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转至任职村所在县(市、区)。
三、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选聘工作自4月初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4月上旬至5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通过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oa.ahxf.gov.cn/nzyd)、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www.ahbys.com)、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网站宣传大学生村官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报告会、大学生村官项目推介会等活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8日9∶00至5月2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毕业生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根据选聘条件,选择选聘方式,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后,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省选聘工作办公室和省教育厅负责对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资格初审;高校负责对公开选聘的本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的资格初审。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应在报名后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传真和邮寄至安徽省选聘工作办公室备案。参加公开选聘毕业生网上报名必须在2日内到学校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应届毕业生现场须提交由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2份,格式可参考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送达学校选聘办或将上述材料传真至学校选聘办,以便及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审核、报考。
3、网上确认。毕业生向学校选聘工作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至5月30日16:00之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毕业生于5月31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6月13日至6月1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毕业生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6日至6月18日期间,由报考毕业生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毕业生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毕业生,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毕业生,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毕业生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 考试遴选
1、 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 资格复审。2012年6月2日,面试人员根据各市有关规定,携带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
(2) 面试。6月3日上午8:30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市择优选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对象。各市择优选聘数=各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330÷全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总数)确定。
(3) 驻村见习。2012年6月8日至7月8日,由各市组织进行为期1个月的驻村见习。驻村见习期间,县(市、区)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比照当地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给予见习补助,并确定1名乡镇领导干部担任见习村官的工作“导师”,明确职责要求。见习村官所在乡镇负责提供食宿和工作条件。
(4) 见习考核。7月15日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见习村官考察材料和体检人员名单及时报省、市选聘办备案。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考生
(1) 笔试。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6月19日下午14:30—17:00。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2) 资格复审和确认。笔试后,省选聘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在皖各高校将对面试入围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统一复审。7月2日,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参加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省辖市公布的各县(市、区)选聘计划,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对于填报志愿相对较少的县(市、区),由市选聘办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
(3)面试。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4日。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19日。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和通过公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确定聘用对象。
7月下旬,根据择优聘用对象驻村见习表现、个人意愿和体检情况,公开选聘对象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大学生村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
8月上中旬,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选聘生工作既是我校鼓励和引导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重要契机,也是我省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重要举措,更是党和国家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源头和基础工作。因此,各学院及相关人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加强领导。选聘工作社会关注、学生关切,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此,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顾家山同志为组长,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程度同志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琳琦同志为副组长,校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处)、研工部和校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选聘工作。各学院也要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学院的选聘工作。
(三)精心组织。选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负责人名单于5月8日前报至选聘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统计、协助做好资格初审等工作。5月18日前要召开毕业班学生专题会议,把选聘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待遇、选聘程序和工作要求宣传到每一位毕业生,对没有参加会议的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2010、2011届毕业生要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到位,做到宣传发动全覆盖。从5月18日开始至5月28日结束,实行一日一报,各学院负责人务必在每日下午4:30之前将毕业生报名情况通过邮箱或电话报至校选聘办。
(四)严明纪律。各学院负责选聘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要做好学生的接待与咨询工作。杜绝任何弄虚作假和循私舞弊行为,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选聘生的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0553-5910408(花津校区)
0553-3883559(赭山校区)
电子邮箱:jobahnu@sina.com
传 真:0553-5910408(花津校区) 3825204(赭山校区)
附件:
1.2012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程序及工作安排
2. 全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表
3.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大学生村官报名资格及有关问题答复口径
4.各市选聘办联系电话
5.学生干部、党员证明格式(参考)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