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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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统计工作(第二轮)的通知

编辑:于珊珊 预审:韩玉刚 终审:韩玉刚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培养单位

现开展2023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第二轮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11月10日,全校在籍研究生参与的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和技能竞赛成果。赛事目录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3版)》(附件1)。

已填报并审核通过的获奖信息请勿重复填报(附件2),如有漏报的,可于此次补报。

体育类赛事活动由校体委单独进行统计。

二、工作安排

(一)信息填报与审核

学科竞赛获奖研究生于1217前在新版研究生系统上填报获奖信息,提交给导师审核;培养单位12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导师审核、院级审核。研究生院于12月22日前对全校研究生竞赛成果进行复核。

2023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的竞赛成果(以证书日期为准),请于12月31日前补充报送。

(二)信息公示

研究生院将第一轮、第二轮复核结果一并反馈至学院进行确认和公示,无误后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统计表格纸质版报送至文典楼A401室,具体时间待通知。

(三)填报办法说明

研究生填报办法详见《学科竞赛获取信息收集-研究生》(附件3),导师及培养单位系统审核操作办法详见《学科竞赛获取信息收集-院系秘书&导师》(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请勿重复填报获奖信息,即一个奖项仅由1名研究生负责填报,其他同学信息在“团队其他成员姓名、学号”项中进行维护即可;同一成果获奖只就高奖励一次,即同一比赛有国家级获奖,省级获奖就不再填报。

(二)获奖证书与填报的“类别”“竞赛名称”主办单位与《导向性目录库》一致。系统填报时,请按照类别-主办单位-竞赛名称的顺序进行选择,以免无法保存、提交信息

(三)获奖证明材料需使用获奖证书,如果没有证书,可以用最终获奖的正式文件代替(公示、拟获奖不算)。如果相关证明材料还未发放,可等发放后再申报。

(四)最高奖项信息填写需注意,如有特等奖的就不能填写一等奖。

(五)“B1、B2赛事的省级选拔赛”,请在“备注”中注明具体的赛事名称;“成果名称”请勿填写为“竞赛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377。


附件:1. 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

2.获奖情况(第一轮)审核通过情况表

3.学科竞赛获取信息收集-研究生

4.学科竞赛获取信息收集-院系秘书&导师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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