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各学院研究生会:
为全面总结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会工作,加强研究生会组织建设,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内容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工作情况。
二、接受评议对象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方式
述职评议分校院两级进行。参照《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见附件1),校级评议工作由学校组建的评议会主持。各学院评议工作由学院组建的评议会主持。
(一)校级评议
学校组建评议会,根据以下程序完成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工作。
1.审阅书面总结材料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认真撰写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重点,阐述个人在研究生会组织中的发展情况、个人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个人述职材料1500字左右,电子版于3月17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ahnuyh@163.com,并按要求参与述职汇报工作。
2.开展满意度测评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需结合研究生会学年具体工作规划及完成成效对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人员对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满意度测评,研究生会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满意度测评。
3.开展个别谈话
评议会成员随机抽取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4.听取述职汇报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汇报。述职评议会成员代表、学生代表、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校研究生会全体成员以线下方式听取汇报。
5.确定述职评议结果
评议会综合各方面情况,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参与述职评议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总数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不四舍五入,直接取整)。
6.结果公示
述职评议结果将于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二)院级评议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述 职评议程序参照校研究生会有关程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述职评议相关材料(包括述职评议条例、工作通知、新闻稿、参与述职评议工作人员的总结材料及述职评议结果)于3月24日前报送至校研究生会电子邮箱。
联系人:雷雨晴 电子邮箱:ahnuyh@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是推进高校研究生会组织改革的重要举措,校研究生会及各学院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并以此次述职为契机系统总结研究生会工作、查改问题、加强建设。各学院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工作相关材料须经指导老师审核,院团委盖章签字后上报。
(二)突出重点。参与述职评议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重点围绕《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材料撰写和述职汇报。
(三)严格标准。校、院研究生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程序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予以通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
附件2:各学院上交材料清单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结果统计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