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1.网上毕业确认(6月19日前)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及本人联系方式,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学生“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家庭地址)。信息更新完毕,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特殊情况处理
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由学院填写《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19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二)延期还款的办理(7月31日前)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三)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15日前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 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办理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6月19日前)
办理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ahrcu.com/stu/),在“信息变更”项下的“毕业确认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即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经学校审核,经办银行最终确认后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二)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办理(6月30日前)
学生因升学发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学生须在办理毕业确认后,提交学制延长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提供给经办银行。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在“信息变更”选项下“学制延长申请(升学)”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
2.学生须将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提供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确认后,将录取通知书上传至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并提交至学生原学校,学制延长(升学)工作完成。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考研或专升本),在办理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三)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6月19日前)
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须办理就学信息变更。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就学信息变更具体程序为:学生登录系统,在“信息变更”项下“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经学校审核,经办银行确认后完成就学信息变更工作。死亡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由学校与贷款银行办理。
(四)提前还款的办理
贷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可随时到经办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各学院要强化工作责任,各毕业班辅导员和具体负责人要高度负责,防止出现差错。
(二)规范操作。各学院要全面研究政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注意具体细节,确保准确、规范的完成此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加强教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还贷的诚信教育作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班会、橱窗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名贷款毕业生知悉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事宜。
联 系 人:童华卿
联系电话:0553-5910249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3年5月29日